三峡日报讯(记者李阳、李博言)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伍义兵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决议草案,决定批准2026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B-XL03、B-XL07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的议案,依法作出了有关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十大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及农业抗旱用水保障情况的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及有关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张立新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确保出台高质量地方性法规。要强化“提、交、办、督、评”闭环管理,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深化专项工作评议,持续拓展评议成果,推动政府部门更好履职用权、改进工作、服务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盯财政经济工作、十大民生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物业管理服务、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等重点加强监督,以精准有效监督赋能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张琼、卢斌、郑兴国,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明、王澎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远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建桦,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