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王英、通讯员贺永芳)6月29日,记者从海事部门了解到,宜昌枝江海事处依托沿江视频监控+水上巡航立体监管模式,查获宜昌辖区首例船舶航行过程中持续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枝江海事执法人员在开展常态化水上大气污染巡查时发现,辖区通航水域一艘航行船舶烟囱持续涌出浓重黑烟,尾气排放异常。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甚高频呼叫该轮,引导船舶就近锚泊,接受登轮核查,同步对船舶黑烟排放画面拍照、录像,固定完整证据。
海事执法人员登轮调查核实,该轮左主机突发设备故障,燃烧工况失衡,燃油无法充分燃烧,船方未及时停航检修,依旧“带病”航行,航行全程持续排出肉眼清晰可见的黑烟。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船舶主机运维台账、开展船员询问,确认该船舶行为已构成大气污染物违规排放。
《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无论故障、燃油、操作原因,航行中长时间排放明显可见黑烟,海事部门均可依法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这也是该条例实施以来,宜昌海事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宜昌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戴德刚介绍,海事部门对危化品装卸、水上过驳等重点风险实行全过程管控,依托“船E行”、“净小宜”平台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数字化闭环,2026年已累计处置相关订单4.1万单。同步狠抓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严管岸电使用、燃油抽检,持续降低船舶尾气污染物排放,全力守护长江水域生态安全。